各市人民政府:
現將《山東省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數字山東建設專項小組辦公室
2019年9月24日
山東省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方案
按照數字山東建設總體布局,為推進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數字山東發展規劃(2018-2022年)》,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作為指導各地落實數字山東建設各項任務的重要抓手,統籌推進數字政府、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的建設工作,圍繞“優政、惠民、興業、強基”,從2019年到2023年,組織實施新型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及示范推廣工作。
二、工作目標
2019年到2021年,面向全省各設區市、縣(市、區),分三批開展新型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工作,每批建設周期為兩年,省級共試點建設10個左右的市、30個左右的縣(市、區),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樣板。
2022年到2023年,開展新型智慧城市示范推廣工作,力爭將智慧城市打造成“數字中國”建設領域代表山東的一張名片。
三、建設范圍
設區市省級試點建設范圍主要指主城區,不含部分距離主城區較遠、獨立性較強的建制區和鄉鎮。縣(市、區)省級試點建設范圍主要指縣、縣級市以及部分距離主城區較遠、獨立性較強的建制區,不含鄉鎮。
四、建設方式
2019年到2021年,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根據市、縣(市、區)建設標準(詳見附件),省級支持部分符合三星標準的市、縣(市、區)試點建設四星級智慧城市,符合四星標準的市、縣(市、區)試點建設五星級智慧城市,列入試點范圍的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三星以下智慧城市建設由各市自行組織。
2022年到2023年,總結試點過程中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在全省推開。
五、申報方式
各市、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愿申報。各市(含所屬縣市區)以市政府名義統一向數字山東建設專項小組辦公室提交申請報告,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數字山東建設專項小組辦公室根據各市提供的證明材料,組織專家綜合評估確定智慧城市建設水平,提出星級建設的初步名單,并對有關情況進行現場復核,確定最終的省級試點名單。
2019年度各市、縣(市、區)智慧城市申報工作截至2019年10月20日,第一批試點名單于2019年11月底前正式公布。其他年度的智慧城市試點申報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核驗收
省大數據局在省級試點建設一年后開展中期考核,兩年后組織終期驗收。各市大數據局負責配合省局開展中期考核、終期驗收工作,自行組織試點建設階段性檢查(自查)。試點通過驗收的,授予相應星級;沒有通過驗收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達到建設要求的,收回獎補資金并予以通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將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作為落實數字山東建設任務,推進數字政府、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抓手。各市政府作為建設責任主體,要建立以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領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統籌推進機制,各市大數據局作為具體任務落實單位,要抓好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市在建設過程中要認真研究分析本地新型智慧城市的基礎條件,在全面發動、廣泛動員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從優政、惠民、興業領域中選擇優勢方向先行突破,逐步建成完善的智慧城市體系。鼓勵各市組織所屬縣(市、區),參照省里建設標準(試行),積極開展市級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以及智慧社區建設工作。
(三)全力抓好創建。各市要對照建設標準,認真進行自評,通過自評發現問題、找準方向、查缺補漏,力爭形成一批智慧城市建設領域可復制、可推廣的成熟經驗。建設中在做好規定動作之外,要大膽探索、勇于嘗試,爭取在智慧城市運營投入模式等領域取得突破。亮點工作及成效請及時報送數字山東建設專項小組辦公室。
本次試點示范建設標準屬于試行,后期如需調整將另行發文確定。
附件:
1.山東省市級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標準(試行)
2.山東省縣級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標準(試行)
3.山東省智慧社區建設標準(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