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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審查技術要點

發表日期:2021-11-25 08:48:11 瀏覽次數:

  


  1  總則

  

  1.1 為貫徹執行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綠色建筑設計標準》DB37/T 5043-2021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37/T 5097-2021,推進我省綠色建筑全面、健康、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編制本要點。

  

  1.2 本要點依據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37/T 5097-2021基本級綠色建筑的要求,充分考慮我省地域特點、氣候條件及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對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綠色建筑設計標準》DB37/T 5043-2021進行整合、優化而形成的,適用于綠色民用建筑施工圖設計審查,同時可指導綠色建筑設計。

  

  1.3 本要點審查內容為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37/T 5097-2021中的全部控制項,當綠色建筑設計全部滿足本要點要求時,綠色建筑等級為基本級。

  

  1.4 設計單位應編制綠色建筑設計專篇,依據本要點進行自我評判。

  

  1.5 施工圖審查機構應依據本要點,分專業對設計單位的自評情況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

  

  1.6 綠色建筑的設計及施工圖審查,除執行本要點外,尚應符合國家和山東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建筑專業

  

  2.1  安全耐久

  

  2.1.1  場地應避開滑坡、泥石流等地質危險地段,易發生洪澇地區應有可靠的防洪澇基礎設施;場地應無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危險源的威脅,應無電磁輻射、含氡土壤的危害。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

  

  【審查內容】

  

  (1)建筑設計說明中應以項目的環評報告、地勘報告、土壤氡檢測報告為依據,寫明場地內自然條件,如有無洪澇、滑坡、泥石流、土壤氡最高濃度、電磁輻射等潛在威脅;

  

  (2)建筑場地與各類危險源的距離應滿足相應危險源的安全防護距離等控制要求,對場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潛在危險源應采取必要的避讓、防護或控制、治理等措施,對場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應采取有效的治理與防護措施進行無害化處理,確保符合各項安全標準;

  

  (3)場地的防洪設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洪標準》GB 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GB/T 50805的規定;選址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GB 50143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的規定;土壤中氡濃度的控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的規定;電磁輻射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 8702的規定。

  

  2.1.2  建筑外墻、屋面、門窗、幕墻及外保溫等圍護結構應滿足安全、耐久和防護的要求。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門窗表、建筑節能專篇

  

  【審查內容】

  

  建筑外墻、屋面、門窗、幕墻及外保溫等圍護結構應滿足安全、耐久和防護要求,與建筑主體結構連接可靠。建筑外墻、建筑外保溫系統、屋面、幕墻門窗等應符合《建筑外墻防水工程技術規程》JGJ/T 235、《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 144、《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 50345、《建筑幕墻》GB/T 21086、《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 102、《建筑玻璃點支承裝置》JG/T 138、《吊掛式玻璃幕墻用吊夾》JG 139、《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 133、《塑料門窗工程技術規程》JGJ 103和《鋁合金門窗工程技術規范》JGJ 214等現行標準中關于防水材料和防水設計施工的規定。

  

  2.1.3  外遮陽、太陽能設施、空調室外機位、外墻花池等外部設施應與建筑主體結構統一設計、施工,并應具備安裝、檢修與維護條件。

  

  【審查文件】

  

  建筑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大樣詳圖

  

  【審查內容】

  

  外遮陽、太陽能設施、空調室外機位、外墻花池等外部設施應與建筑主體結構統一設計、施工,確保連接可靠,并應符合《建筑遮陽工程技術規范》JGJ 237、《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標準》GB 50364、《民用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技術規范》JGJ 203和《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1等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外部設施需要定期檢修和維護,應考慮后期檢修和維護條件。當與主體結構不同時施工時,應設預埋件,并在設計文件中明確預埋件的檢測驗證參數及要求,確保其安全性與耐久性。新建或改建建筑設計時預留與主體結構連接牢固的空調外機安裝位置,并與擬定的機型大小匹配,同時預留操作空間,保障安裝、檢修、維護人員安全。

  

  2.1.4  建筑外門窗必須安裝牢固,其抗風壓性能和水密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門窗表

  

  【審查內容】

  

  外門窗應滿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明確抗風壓性能、水密性能指標和等級,并應符合《塑料門窗工程技術規程》JGJ 103和《鋁合金門窗工程技術規范》JGJ 214等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2.1.5  衛生間、浴室的地面應設置防水層,墻面、頂棚應設置防潮層。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做法設計說明

  

  【審查內容】

  

  所有衛生間、浴室的樓、地面做防水層,墻面、頂棚均做防潮處理。防水層和防潮層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住宅室內防水工程技術規范》JGJ 298的規定。

  

  2.1.6  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間應滿足緊急疏散、應急救護等要求,且應保持暢通。

  

  【審查文件】

  

  建筑防火設計專篇、各層建筑平面圖

  

  【審查內容】

  

  走廊、疏散通道等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范》GB 51143等對安全疏散和避難、應急交通的相關要求。保持通行空間路線暢通、視線清晰,不應有陽臺花池、機電箱等凸向走廊、疏散通道的設計。

  

  2.1.7  應具有安全防護的警示和引導標識系統。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應對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警示和引導標識系統提出明確要求。

  

  2.2  健康舒適

  

  2.2.1  室內空氣中的的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總揮發性有機物、氡等污染物濃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的有關規定。建筑室內和建筑主出入口處應禁止吸煙,并應在醒目位置設置禁煙標志。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做法設計說明,建筑內裝設計文件

  

  【審查內容】

  

  對于全裝修建筑項目,應按本條要求執行;對于非全裝修建筑項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的有關要求,并應對二次裝修提出設計要求。建筑室內和建筑主出入口處禁止吸煙,并設置禁煙標識。

  

  2.2.2  主要功能房間的室內噪聲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審查文件】

  

  總平面圖、建筑設計說明、建筑做法設計說明、門窗表

  

  【審查內容】

  

  (1)建筑設計說明中應寫明主要功能房間的允許室內背景噪聲級和各部分的隔聲量,且滿足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 中室內允許噪聲標準中的低限要求;

  

  (2)建筑設計說明、建筑做法設計說明、門窗表中應寫明外墻及外窗的做法、隔聲性能要求;

  

  (3)總平面圖中應標明室外噪聲源距離建筑物的最近距離。

  

  2.2.3  主要功能房間的外墻、隔墻、樓板和門窗的隔聲性能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做法設計說明、門窗表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說明應寫明主要功能房間的外墻、隔墻、樓板、門窗的做法及隔聲性能;隔聲性能的低限要求與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規定對應。

  

  2.2.4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室內設計溫度、濕度條件下,建筑非透光圍護結構內表面不得結露;

  

  2 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墻內部不應產生冷凝;

  

  3 屋頂和外墻隔熱性能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的要求。

  

  【審查文件】

  

  建筑節能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建筑節能設計專篇應明確室內設計溫度及濕度;屋面及外墻的熱工性能應滿足現行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

  

  2.3  生活便利

  

  2.3.1  建筑及場地設計應滿足無障礙要求。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總平面圖(豎向)、平面圖

  

  【審查內容】

  

  在建筑及場地設計中,應保證無障礙步行系統的連貫性設計,場地范圍內的人行通道應與城市道路、場地內道路、建筑主要出入口、場地公共綠地和公共空間等相連通、連續。當場地存在高差時,應以無障礙坡道相連接。

  

  2.3.2  場地人行出入口500m內有公共交通站點或配備聯系公共交通站點的專用接駁車。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總平面圖、場地周邊交通站點分析圖

  

  【審查內容】

  

  建筑500m范圍內應設置公共交通站點,或配備專用接駁車聯系公共交通站點,以保障公交出行的便捷性。

  

  2.3.3  停車場應具有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具備充電設施的安裝條件,并應合理設置電動汽車和無障礙汽車停車位。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總平面圖或停車場(庫)圖紙

  

  【審查內容】

  

  綠色建筑配建停車場(庫)應具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安裝條件,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為各種充電設施(充電樁、充電站等)提供接入條件,電動汽車停車位數量至少應達到當地相關規定要求。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 50763對不同場所無障礙停車的要求,對于居住區,居住區停車場和車庫的總停車位應設置不少于0.5%的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若設有多個停車場和車庫,宜每處設置不少于1個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對于公共建筑,建筑基地內總停車數在100輛以下時應設置不少于1個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100輛以上時應設置不少于總停車數1%的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

  

  2.3.4  自行車停車場所應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陽防雨措施。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總平面圖或自行車停車場(庫)圖紙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總平面圖或自行車停車場、庫圖紙應明確自行車停車場所建筑面積及自行車停車計算指標。自行車停車場所應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符合使用者出行習慣。自行車停車設施設置于地面時應有遮陽防雨措施;設置于地下車庫內時,其出入口等要求應滿足《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 100等現行相關規范要求,并符合使用者出行習慣。

  

  2.4  資源節約

  

  2.4.1  應結合場地自然條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對建筑的體形、平面布局、空間尺度、圍護結構等進行節能設計,且應符合國家和山東省現行有關節能設計的要求。

  

  【審查文件】

  

  建筑總平面圖、平立剖圖紙、節能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建筑的形體、尺度需要綜合場地周邊的傳統文化、地方特色統籌協調,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結合場地地形、環境等自然條件制約,權衡各因素之間的相互關系,通過多方面分析、優化建筑的規劃設計。綜合考慮基地容積率、限高、綠化率、交通等功能因素,統籌考慮冬夏季節節能需求,優化設計體形、朝向和窗墻比。本條涉及的建筑節能標準,包括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 26 及現行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7/ 5155、《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7/ 5026等。

  

  2.4.2  不應采用建筑形體和布置嚴重不規則的建筑結構。

  

  【審查文件】

  

  建筑平立剖面圖、結構施工圖、結構計算書

  

  【審查內容】

  

  查閱建筑、結構施工圖,審查建筑形體規則性判斷。

  

  2.4.3  建筑造型要素應簡約,應無大量裝飾性構件,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住宅建筑的裝飾性構件造價占建筑總造價的比例不應大于2%;

  

  2 公共建筑的裝飾性構件造價占建筑總造價的比例不應大于1%。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建筑平立剖面圖

  

  【審查內容】

  

  在建筑設計說明及綠色建筑設計專篇中對有裝飾性構件的應明確其功能說明和造價控制要求。

  

  2.4.4  100m及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生活熱水供應的公共建筑,其太陽能熱水系統應全部按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標準設計、施工。

  

  【審查文件】

  

  太陽能建筑一體化設計專篇或其他相關設計文件

  

  【審查內容】

  

  太陽能建筑一體化設計專篇或其他相關設計文件中設計太陽能體系能有效提供太陽能輔助加熱,并保證熱水系統安全便捷使用。

  

  (1)依據《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標準》GB50364計算不同戶型太陽能熱水系統貯水箱容積;

  

  (2)太陽能集熱器鋼筋混凝土托板長度尺寸,托板出挑不小于500mm,托板長度不宜小于2700mm或應超出集熱器兩端長度各100 mm;

  

  (3)太陽能熱水系統應有良好的耐久性能,系統中集熱器、貯水箱、支架及管件等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年限應不少于15年。整機保修、輔助部件設計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

  

  (4)明確太陽能集熱器少于4小時日照時數采取的有效補償措施。

  

  2.5  環境宜居

  

  2.5.1  建筑和場地應符合相關日照標準的規定,且不得降低周邊建筑的日照標準。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總平面圖、日照分析報告

  

  【審查內容】

  

  (1)建筑設計說明中應寫明建筑自身日照要求,以及周圍有可能影響到的有日照標準要求的建筑(住宅、幼兒園生活用房等)及其日照要求。做到本項目內所有建筑都滿足有關日照標準,且不降低周邊的日照標準;

  

  (2)條文中的“不降低周邊建筑的日照標準”是指:

  

  1)對于新建項目的建設,應滿足周邊建筑及場地有關日照標準的要求;

  

  2)對于改造項目分兩種情況:周邊建筑及場地改造前滿足日照標準的,應保證其改造后仍符合相關日照標準的要求;周邊建筑及場地改造前未滿足日照標準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3)建筑總平面圖中應標明項目中建筑單體之間的間距,以及與周邊相鄰近建筑的間距。

  

  2.5.2  室外熱環境應滿足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建筑總平面圖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應對項目綠化指標進行描述,應明確場地內熱環境的舒適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場地通風不良、遮陽不足、綠量不夠、滲透不強的一系列的問題,降低熱島強度,提高環境舒適度。要求項目按現行行業標準《城市居住區熱環境設計標準》JGJ 286進行熱環境設計。如項目處于非居住區規劃范圍內,符合其城鄉規劃的要求即為達標。

  

  2.5.3  配建的綠地應符合所在地城鄉規劃的要求,合理選擇綠化方式,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植物配置應選擇適應當地氣候、土壤和環境條件,少維護、耐候性強、病蟲害少、對人體無害的植物;

  

  2 種植區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應滿足植物生長需求;

  

  3 應充分利用實土布置綠地;

  

  4 應采用以喬木為主,喬、灌、草組合配置的復層綠化方式;

  

  5 應按國家及山東省的相關規定對古樹名木進行保護,避免損毀破壞。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建筑總平面圖、景觀施工圖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應對綠化設計提出明確設計要求及目標,包括但不限于本條規定的5項條款,建筑總平面圖中應滿足當地城市綠化要求的指標。如已進行景觀設計,具體要求需查閱景觀施工圖。

  

  2.5.4  場地的豎向設計應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應有效組織雨水的下滲、滯蓄或再利用;對大于10hm2的場地應進行雨水控制利用專項設計。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總平面豎向圖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應對項目雨水收集、排放及利用提出明確的控制性指標和要求。如已進行景觀設計或海綿設計,具體要求需查閱景觀施工圖或海綿城市專項圖紙。

  

  2.5.5  建筑內外均應設置便于識別和使用的標識系統。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應對項目設置便于識別和使用的標識系統,包括導向標識和定位標識等,提出明確的控制性指標和要求。

  

  2.5.6  場地內不應有排放超標的污染源,且應通過合理布局和適當隔離等措施降低污染源的影響。

  

  【審查文件】

  

  建筑設計說明、環評報告(表)、垃圾收集設施布置圖及生活垃圾分類辦法或說明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說明中應根據環評報告的評估結果簡述場地內是否有污染源及污染源類型,并提出相應的治理措施和辦法,施工圖中應予以落實。

  

  2.5.7  城市生活垃圾應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垃圾容器和收集點的設置應合理、規范并應與周圍景觀協調。

  

  【審查文件】

  

  總平面圖、環評報告(表)、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建筑設計時應合理規劃和設置垃圾收集設施。總平面圖及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應對城市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運輸、處理以及垃圾收集設施的設置提出明確要求,應符合《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魯建發【2019】2號文件的規定。

  

  3  結構專業

  

  3.1  安全耐久

  

  3.1.1  建筑結構應滿足承載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筑外墻、屋面、門窗、幕墻等圍護結構應滿足安全、耐久和防護的要求。

  

  【審查文件】

  

  結構設計說明、結構計算書、結構施工圖

  

  【審查內容】

  

  (1)結構選型合理、結構布置滿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2)結構設計滿足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計算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驗算的要求;

  

  (3)建筑外墻、屋面、門窗、幕墻等圍護結構與建筑主體結構連接安全可靠、適應主體結構在多遇地震及各種荷載作用下的變形;

  

  (4)選用國家、地方標準圖集或通用圖時,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對標準圖中的構件進行復核計算,必要時作局部的修改;

  

  (5)應根據工程特點,對結構在使用階段的檢測及維護提出要求,與主體結構不同時施工的構架、幕墻、太陽能等設施,應設預埋件。

  

  3.1.2  外遮陽、太陽能設施、空調室外機位、外墻花池等外部設施應與建筑主體結構統一設計、施工,并應具備安裝、檢修與維護條件。

  

  【審查文件】

  

  結構設計說明、結構計算書、結構施工圖

  

  【審查內容】

  

  (1)外遮陽、太陽能設施、空調室外機位、外墻花池等外部設施與建筑主體結構統一設計、連接可靠,應考慮外部設施定期檢修和維護問題;

  

  (2)當外部設施與主體結構不同時施工時,應設置預埋件并在設計文件中明確預埋件的參數及定位要求。

  

  3.1.3  建筑內部的非結構構件、設備及附屬設施等應連接牢固并能適應主體結構變形。

  

  【審查文件】

  

  結構計算書、結構施工圖

  

  【審查內容】

  

  非結構構件、設備及附屬設施等與主體結構可靠連接、連接構造適應主體結構變形。

  

  3.2  資源節約

  

  3.2.1  不應采用建筑形體和布置嚴重不規則的建筑結構。

  

  【審查文件】

  

  結構設計說明、結構施工圖、結構計算書

  

  【審查內容】

  

  查閱建筑、結構施工圖,審查建筑形體規則性判斷。

  

  3.2.2  選用的建筑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現澆混凝土應采用預拌混凝土,建筑砂漿應采用預拌砂漿。

  

  【審查文件】

  

  結構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應明確要求現澆混凝土全部采用預拌混凝土、建筑砂漿采用預拌砂漿。

  

  4  給水排水專業

  

  4.1  安全耐久

  

  4.1.1  外遮陽、太陽能設施、空調室外機位、外墻花池等外部設施應與建筑主體結構統一設計、施工,并應具備安裝、檢修與維護條件。

  

  【審查文件】

  

  給水排水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太陽能一體化應用專篇

  

  【審查內容】

  

  應明確太陽能設施與建筑主體結構統一設計、施工,并提出相關的安全要求。

  

  4.1.2  建筑內部的非結構構件、設備及附屬設施等應連接牢固并能適應主體結構變形。

  

  【審查文件】

  

  給水排水設計說明、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給水排水設計說明和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專篇中應提出相關的安全要求。

  

  4.2  健康舒適

  

  4.2.1  給水排水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的要求;

  

  2應制定水池、水箱等儲水設施定期清洗消毒計劃并實施,且生活飲用水儲水設施每半年清洗消毒應不少于1次;

  

  3 應使用構造內自帶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應不小于50mm;

  

  4 非傳統水源管道和設備應設置明確、清晰的永久性標識。

  

  【審查文件】

  

  給水排水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給水排水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中應明確本條所述4款要求。

  

  4.3  資源節約

  

  4.3.1  應制定水資源利用方案,統籌利用各種水資源,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按使用用途、付費或管理單元,分別設置用水計量裝置;

  

  2 用水點處水壓大于 0.2MPa的配水支管應設置減壓設施,并應滿足給水配件最低工作壓力的要求;

  

  3 用水器具和設備應滿足節水產品的要求。

  

  【審查文件】

  

  給水排水設計說明、給水系統圖或原理圖

  

  【審查內容】

  

  關于用水計量裝置的設置說明、保證給水配件最低工作壓力和用水點處不超壓的措施說明和圖示、關于用水器具和設備的節水要求。

  

  4.3.2  100m及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生活熱水供應的公共建筑,其太陽能熱水系統應全部按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標準設計、施工、驗收。

  

  【審查文件】

  

  太陽能建筑一體化設計專篇或其他相關設計文件、給水排水設計說明、太陽能熱水系統原理圖

  

  【審查內容】

  

  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應有相關系統原理圖和設備技術參數等,包括集熱器形式、集熱器面積及貯熱水箱容量等。

  

  4.4  環境宜居

  

  4.4.1  場地的豎向設計應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應有效組織雨水的下滲、滯蓄或再利用;對大于10hm2的場地應進行雨水控制利用專項設計。

  

  【審查文件】

  

  給水排水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應對項目雨水收集、排放及利用提出明確的控制性指標和要求。

  

  5  暖通專業

  

  5.1  安全耐久

  

  5.1.1  外遮陽、太陽能設施、空調室外機位、外墻花池等外部設施應與建筑主體結構統一設計、施工,并應具備安裝、檢修與維護條件。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太陽能建筑一體化設計專篇或其他相關設計文件

  

  【審查內容】

  

  應明確預留與主體結構連接牢固的空調室外機安裝位置,并與擬定的機型大小匹配,同時預留操作空間,保障安裝、檢修、維護人員安全。

  

  5.1.2  建筑內部的非結構構件、設備及附屬設施等應連接牢固并能適應主體結構變形。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暖通設計說明、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專篇中應提出相關的安全要求。

  

  5.2  健康舒適

  

  5.2.1  應采取措施避免廚房、餐廳、打印復印室、衛生間、地下車庫等區域的空氣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房間;應防止廚房、衛生間的排氣倒灌。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暖通平面圖

  

  【審查內容】

  

  (1)暖通設計說明中應明確廚房、餐廳、打印復印室、衛生間、地下車庫等區域的通風設計參數,如設置機械通風,應保證上述區域負壓;

  

  (2)暖通平面圖中上述區域通風系統設置應與設計說明一致。機械通風應注意取風口和排風口的相對位置應遵循避免短路的原則,水平或垂直間距宜滿足GB 50736要求,排風口位置應避免污染空氣串通到其他空間或室外人員活動場所;接同一風井或風管的風機、風扇均應在接口處設防回流裝置。

  

  5.2.2  應采取措施保障室內熱環境。采用集中供暖空調系統的建筑,房間內的溫度、濕度、新風量等設計參數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的有關規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調系統的建筑,應具有保障室內熱環境的措施或預留條件。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

  

  【審查內容】

  

  采用集中供暖空調系統的建筑,應明確其房間的溫度、濕度、新風量,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 中的有關規定;非集中供暖空調系統的建筑,應有保障室內熱環境的措施或預留條件,如分體空調安裝條件等。

  

  5.2.3  主要功能房間應具有現場獨立控制的熱環境調節裝置。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暖通平面圖

  

  【審查內容】

  

  (1)應明確主要功能房間所采用的供暖、空調末端形式;

  

  (2)主要房間采用的供暖、空調末端應能獨立控制。

  

  5.2.4  地下車庫應設置與排風設備聯動的一氧化碳濃度監測裝置。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應明確車庫內設置與排風設備聯動的一氧化碳濃度監測裝置以及報警并啟動排風系統所設定的一氧化碳濃度值。

  

  5.3  資源節約

  

  5.3.1  應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負荷、部分空間使用下的供暖、空調系統能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根據房間的朝向細分供暖、空調區域,并應對系統進行分區控制;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暖通系統圖、暖通平面圖

  

  【審查內容】

  

  (1)設計說明中應明確降低部分負荷、部分空間使用下的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能耗的措施及控制策略;

  

  (2)暖通平面布置應根據房間朝向細分供暖、空調區域,可實現分區控制。

  

  2 空調冷源的部分負荷性能系數(IPLV)、電冷源綜合制冷性能系數(SCOP)應符合現行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7/ 5155的規定。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暖通設備表、暖通計算書

  

  【審查內容】

  

  (1)暖通設計說明、暖通設備表應明確空調冷源的部分負荷性能系數(IPLV)、電冷源綜合制冷性能系數(SCOP),并應符合現行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7/ 5155的規定;

  

  (2)暖通計算書應包含部分負荷性能系數(IPLV)計算說明、電冷源綜合制冷性能系數(SCOP)計算說明。

  

  5.3.2  應根據建筑空間功能設置分區溫度,合理降低室內過渡區空間的溫度設定標準。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暖通計算書

  

  【審查內容】

  

  (1)設計說明中應明確不同功能的建筑空間室內溫度標準;室內過渡空間應適當降低溫度標準;

  

  (2)計算書應包含不同室內溫度標準的建筑空間的負荷計算。

  

  5.4  環境宜居

  

  5.4.1  場地內不應有排放超標的污染源,且應通過合理布局和適當隔離等措施降低污染源的影響。

  

  【審查文件】

  

  暖通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應明確廚房、鍋爐房等污染源排放所采取的治理措施并達到無超標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6  電氣專業

  

  6.1  安全耐久

  

  6.1.1  建筑內部的設備應連接牢固并能適應主體結構變形。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電氣設計說明、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專篇中應提出相關的安全要求。

  

  6.1.2 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間應滿足緊急疏散、應急救護等要求,且應保持暢通。

  

  【審查文件】

  

  配電系統圖、大堂動力平面圖

  

  【審查內容】

  

  走廊、疏散通道等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范》GB 51143等對安全疏散和避難、應急交通的相關要求。保持通行空間路線暢通、視線清晰,不應有機電箱等凸向走廊、疏散通道的設計。一層大堂處應設電源插座。

  

  6.1.3  變電所、高壓線路及通信基站上下及貼鄰房間電場磁場強度不應大于《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37/T 5097-2021表4.1.9中的限值。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

  

  【審查內容】

  

  電氣設計說明應包括變電所、高壓線路及通信基站上下及貼鄰房間電場磁場強度的限值要求。

  

  6.2  健康舒適

  

  6.2.1  建筑照明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照明數量和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規定。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照明平面

  

  【審查內容】

  

  (1)設計說明中應明確主要房間或場所的照度,滿足《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第4.1.3條、第4.1.4條及第5章的相關規定;

  

  (2)設計說明中應明確對建筑室內主要功能房間或場所的統一眩光值(UGR)的要求,最大允許值應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第5章的規定;

  

  (3)設計說明中應明確人員長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間或場所,照明光源的顯色指數不應小于80;

  

  (4)設計說明中應標明主要功能房間或場所的室內照明光源的色溫,且應滿足《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表4.4.1光源色表分組的規定,并核實相關平面。

  

  2 人員長期停留的場所應采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燈和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性》GB/T 20145規定的無危險類照明產品。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

  

  【審查內容】

  

  設計說明中應明確,人員長期停留場所的照明應選擇安全組別為無危險類的產品。

  

  3 選用LED照明產品的光輸出波形的波動深度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LED室內照明應用技術要求》GB/T 31831的規定。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

  

  【審查內容】

  

  設計說明中應明確,選用LED照明產品的光輸出波形的波動深度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LED室內照明應用技術要求》GB/T 31831-2015第6.1.4條的規定。

  

  6.2.2  地下車庫應設置與排風設備聯動的一氧化碳濃度監測裝置。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一氧化碳監控圖

  

  【審查內容】

  

  (1)電氣設計說明中應明確地下車庫設置一氧化碳濃度監控裝置;

  

  (2)地下車庫一氧化碳監控圖或排煙(風)機配電系統圖。

  

  6.3  生活便利

  

  6.3.1  停車場應具有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具備充電設施的安裝條件。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配電系統圖、動力平面圖

  

  【審查內容】

  

  (1)設計說明應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基本情況進行描述;

  

  (2)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并應達到國家、省及當地相關文件規定要求;

  

  (3)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應達到國家、省及當地相關文件規定要求。

  

  6.3.2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設置合理且正常工作。

  

  【審查文件】

  

  智能化設計說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圖、平面圖

  

  【審查內容】

  

  (1)大型公共建筑宜設置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具有對公共照明、空調、給水排水、電梯等設備進行運行監控和管理的功能,并宜設置建筑智能化系統集成;

  

  (2)未設置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公共設施,應采取簡易的節能控制措施。

  

  6.3.3  建筑應合理設置信息網絡系統。

  

  【審查文件】

  

  智能化設計說明、信息網絡系統圖、平面圖

  

  【審查內容】

  

  (1)建筑物設置的信息網絡系統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 50314和現行行業標準《居住區智能化系統配置與技術要求》CJ/T 174的規定;

  

  (2)住宅建筑信息網絡布線應滿足國家標準《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GB 50846的要求。

  

  6.4  資源節約

  

  6.4.1  主要功能房間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應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規定的現行值;公共區域的照明系統應采用分區、定時、感應等節能控制;采光區域的照明控制應獨立于其他區域的照明控制。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照明系統圖、照明平面圖、照明節能計算書

  

  【審查內容】

  

  (1)電氣設計說明應明確主要功能房間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規定的現行值;

  

  (2)照明系統分區應滿足自然光利用、功能和作息差異的要求;

  

  (3)公共區域(包括走廊、樓梯間、大堂、門廳、地下停車場等場所)可采取分區、定時、感應等節能控制措施;

  

  (4)采光區域的人工照明控制應獨立于其他區域的照明控制。

  

  6.4.2  冷熱源、輸配系統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應進行獨立分項計量。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配電系統圖、能耗監測系統圖

  

  【審查內容】

  

  (1)對于公共建筑,采用集中冷熱源時,在系統設計時應按照建筑內冷熱源、輸配系統、照明、熱水能耗等進行獨立分項計量;不采用集中冷熱源時,分項計量應滿足DB37/ 5155-2019第5.4.3條要求;

  

  (2)對于住宅建筑,應實現分戶計量。

  

  6.4.3  垂直電梯應采取群控、變頻調速或能量反饋等節能措施;自動扶梯應采用變頻感應啟動等節能控制措施。

  

  【審查文件】

  

  電氣設計說明、綠色建筑設計專篇

  

  【審查內容】

  

  對垂直電梯,應具有群控、變頻調速拖動、能量再生回饋等至少一項技術;對于自動扶梯,應采用變頻感應啟動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