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了《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意見從完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方面提出了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綠色策劃、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的三大措施:
一、綠色策劃
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減量化的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將建筑垃圾減量化目標和措施納入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將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費納入工程概算,并監督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具體落實。
2.實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推行工廠化預制、裝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鼓勵創新設計、施工技術與裝備,優先選用綠色建材,實行全裝修交付,減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的產生。在建設單位主導下,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術在工程設計和施工中的應用,減少設計中的“錯漏碰缺”,輔助施工現場管理,提高資源利用率。
3.采用新型組織模式。推動工程建設組織方式改革,指導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中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推進建筑師負責制,加強設計與施工的深度協同,構建有利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組織模式。
二、綠色設計
1.樹立全壽命期理念。統籌考慮工程全壽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續性,鼓勵設計單位采用高強、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環材料以及先進適用技術體系等開展工程設計。根據“模數統一、模塊協同”原則,推進功能模塊和部品構件標準化,減少異型和非標準部品構件。對改建擴建工程,鼓勵充分利用原結構及滿足要求的原機電設備。
2.提高設計質量。設計單位應根據地形地貌合理確定場地標高,開展土方平衡論證,減少渣土外運。選擇適宜的結構體系,減少建筑形體不規則性。提倡建筑、結構、機電、裝修、景觀全專業一體化協同設計,保證設計深度滿足施工需要,減少施工過程設計變更。
三、綠色施工
1.編制專項方案。施工單位應組織編制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明確建筑垃圾減量化目標和職責分工,提出源頭減量、分類管理、就地處置、排放控制的具體措施。
2.做好設計深化和施工組織優化。施工單位應結合工程加工、運輸、安裝方案和施工工藝要求,細化節點構造和具體做法。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確定施工工序,推行數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實現精準下料、精細管理,降低建筑材料損耗率。
3.強化施工質量管控。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嚴格按設計要求控制進場材料和設備的質量,嚴把施工質量關,強化各工序質量管控,減少因質量問題導致的返工或修補。加強對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護,避免二次損壞。
4.提高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的重復利用率。施工現場辦公用房、宿舍、圍擋、大門、工具棚、安全防護欄桿等推廣采用重復利用率高的標準化設施。鼓勵采用工具式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推廣應用鋁模板、金屬防護網、金屬通道板、拼裝式道路板等周轉材料。鼓勵施工單位在一定區域范圍內統籌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的調配。
5.推行臨時設施和永久性設施的結合利用。施工單位應充分考慮施工用消防立管、消防水池、照明線路、道路、圍擋等與永久性設施的結合利用,減少因拆除臨時設施產生的建筑垃圾。
6.實行建筑垃圾分類管理。施工單位應建立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與存放管理制度,實行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分類處置。鼓勵以末端處置為導向對建筑垃圾進行細化分類。嚴禁將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7.引導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再利用。施工單位應充分利用混凝土、鋼筋、模板、珍珠巖保溫材料等余料,在滿足質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需求加工制作成各類工程材料,實行循環利用。施工現場不具備就地利用條件的,應按規定及時轉運到建筑垃圾處置場所進行資源化處置和再利用。
8.減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單位應實時統計并監控建筑垃圾產生量,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鼓勵采用現場泥沙分離、泥漿脫水預處理等工藝,減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漿排放。(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