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住建部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四五”規劃綱要部署要求,貫徹落實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決策部署,以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加快補齊縣城建設短板,提升縣城承載力和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面向全社會征求《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中關于嚴格落實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要求有十項:
(一)嚴守縣城建設安全底線。縣城建設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與安全,明確縣城建設安全底線要求。縣城新建建筑應選擇在安全、適宜的地段進行建設,避開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質和自然災害易發的區域,并做好防災安全論證。
(二)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和強度。縣城建設應疏密有度、錯落有致,既要防止盲目進行高密度高強度開發,又要防止攤大餅式無序蔓延。縣城人口密度應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縣城建成區的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控制在0.6至0.8。
(三)限制縣城居住建筑高度。縣城居住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占比應不低于75%。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加強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
(四)縣城建設要與自然環境相協調。縣城建設應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湖,不破壞原有的山水環境,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縣城綠化美化主要采用鄉土樹種,實現縣城風貌與周邊農林牧業景觀有機融合。充分利用縣城自然環境,推進生態綠道和綠色游憩空間等建設。
(五)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縣城新建建筑要普遍達到基本級綠色建筑要求。鼓勵發展星級綠色建筑。加快推行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標準,加強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不斷提高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推進老舊小區節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廣應用綠色建材。推行裝配式鋼結構等新型建造方式。提升縣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發展適應當地資源稟賦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推廣清潔能源應用,推進北方縣城清潔取暖,降低傳統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六)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縣城基礎設施建設要適合本地特點,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態化方式為主,降低建設和運營維護成本。倡導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布局方式,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污水處理等設施,減少輸配管線建設和運行成本,并與周邊自然生態環境有機融合。
(七)加強縣城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保護傳承縣城歷史文化和風貌,保存傳統街區整體格局和原有街巷網絡。不拆歷史建筑、不砍古樹名木、不破壞歷史環境。加快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及時認定公布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城片區和建筑,實施掛牌測繪建檔,明確保護管理要求,確保有效保護、合理利用。
(八)建設暢通的步行系統。打造適宜步行的縣城交通體系,建設連續通暢的步行道網絡。打通步行道斷頭道路,連接中斷節點,優化過街設施,清理違法占道行為,提高道路通達性。完善安全措施,加強管理養護,確保步行道通行安全。
(九)營造人性化公共環境。嚴格控制縣城廣場規模,縣城廣場的集中硬地面積不應超過2公頃。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打造縣城宜人的空間尺度。控制縣城道路寬度,縣城道路包括綠化帶的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主要生活性街道沿街建筑與道路的高寬比原則上按1.5至2控制。
(十)推行以街區為單元的統籌建設方式。要合理確定縣城居住社區規模,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因地制宜配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等設施。探索以街區為單元統籌建設公共服務、商業服務、文化體育等設施,加強社區綠化、公共活動空間場所建設,打造尺度適宜、配套完善、鄰里和諧的生活街區。(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