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財政部下發了《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財資環〔2022〕53號)的通知,該意見中就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主要目標為:到2025年,財政政策工具不斷豐富,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區各行業加快綠色低碳轉型。2030年前,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推動碳達峰目標順利實現。2060年前,財政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成熟健全,推動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其六大支持重點方向和領域為:
(一)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有序減量替代,推進煤炭消費轉型升級。優化清潔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應用,推動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支持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穩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勵非常規天然氣開采增產上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因地制宜發展新型儲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電力發展機制。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設備的節能監察,組織開展能源計量審查。
(二)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支持工業部門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先進制造發展。深化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創建,提升城鄉交通運輸服務均等化水平。支持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大力支持發展新能源汽車,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支持政策,穩妥推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工作。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持續開展燃煤鍋爐、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擴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支持范圍,鼓勵因地制宜采用清潔能源供暖供熱。支持北方采暖地區開展既有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和農房節能改造,促進城鄉建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持續推進工業、交通、建筑、農業農村等領域電能替代,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油”。
(三)支持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和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對低碳零碳負碳、節能環保等綠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的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單位、企業和地區開展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攻關,以及產業化、規模化應用,建立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強化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理論、基礎方法、技術標準、實現路徑研究。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支持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
(四)支持綠色低碳生活和資源節約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城鄉垃圾和農村廢棄物資源利用。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提質增效。建立健全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發展。推動農作物秸稈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廣地膜回收利用。支持“無廢城市”建設,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
(五)支持碳匯能力鞏固提升。支持提升森林、草原、濕地、海洋等生態碳匯能力。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全面保護天然林,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支持森林資源管護和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加強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強化濕地保護修復。支持牧區半牧區省份落實好草原補獎政策,加快推進草牧業發展方式轉變,促進草原生態環境穩步恢復。整體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提升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等固碳能力。支持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六)支持完善綠色低碳市場體系。充分發揮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等交易市場作用,引導產業布局優化。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和監管體系,完善相關標準體系,加強碳排放監測和計量體系建設。支持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統一監督管理,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分配管理,逐步擴大交易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積極培育交易市場。健全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整理: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