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建辦城〔2022〕17號),同時針對我省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有序修編海綿城市專項規劃
各地要總結近年來海綿城市建設的經驗和問題,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有序開展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修編工作,科學修正目標指標,合理調整排水分區,實事求是確定技術路線。加強多專業配合,做好城市道路、綠地、水系、排水防澇等相關專項規劃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銜接,提升融合設計和全過程協同水平,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
二、加強海綿設施設計審核把關
各類建設項目設計應全面嚴格遵守2022年起實施的《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GB 55020-2021)和《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GB 55027-2022)條文規定,參照《山東省建設項目海綿城市設計文件編制導則(試行)》,細化深化雨水系統相關設計內容。海綿設施設計應遵循簡約適用原則,在達到雨水控制要求條件下,減少全生命周期運行維護難度和成本。設計方案審查階段應對項目海綿城市建設指標及系統性進行審查,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應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具體指標。施工圖審查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的指導意見》(魯建設字〔2022〕3號)要求,在審查合格書中,對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明確意見。
三、提升海綿設施建設質量
建設項目中的海綿設施應嚴格按圖施工,不得隨意減少或更改,施工單位應積極落實《山東省海綿城市建設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DB37T 5134-2019);監理企業應組織監理人員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法規、政策、標準等的學習,將海綿設施建設質量作為監理的重要內容。施工過程中,要加強地下管網、調蓄設施等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整改。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寫明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強化建設管控和運維管理
海綿城市建設指標應納入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確保建設單位提前掌握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海綿設施應隨項目主體同步建設和竣工驗收,落實相應的運營維護主體和運營維護資金。運維主體要做好海綿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其正常發揮功能。主管部門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GB/T 51345—2018)要求,通過現場查驗、資料校核、監測模擬等方式對海綿效果進行評估,及時糾正存在問題,研究改進海綿城市建設措施。
五、加強科普宣傳和統計工作
要加強海綿城市科普,在海綿設施周邊懸掛設置掛圖、標牌等,介紹海綿城市常識,傳遞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提高公眾對海綿城市建設意義和作用的認識。要通過網站、廣播電視等媒體媒介加強正面宣傳引導,避免出現“海綿城市萬能論”“海綿城市無用論”等錯誤導向,嚴禁虛假宣傳或夸大宣傳。要組織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技術人員培訓,準確理解掌握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點和范疇邊界,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統計工作,每月按時間節點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工作進展。(資料來源: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鏈接: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